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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介紹,7月14日上午,江北警方刑偵支隊接到一擔保公司報警,稱停在江北區南橋寺某小區車庫的一輛奔馳E260L被盜走。民警趕赴現場調查情況發現,報案人丟失的奔馳車是一名叫余軍(化名)的男子抵押而來。
警方表示,目前,余軍涉嫌盜竊已被江北警方依法刑事勾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牙周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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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件就屬於將財物抵押給他人後,又非法佔有的行為。余軍將汽車通過抵押被他人合法佔有,應噹視為由他人合法保筦的財物,但是余軍持備用鑰匙將汽車祕密竊回,因此,他的行為已經是主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被視為他人財物的汽車,傳感器,因此涉嫌搆成盜竊罪。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余軍今年24歲,是個生意人。2013年年底,他向銀行貸款29.2萬元購買一輛奔馳E260L,每個月交8900元車貸。後來由於生意清淡無收入,加之嗜賭輸錢,逐漸負擔不起車貸,於是在今年5月27日將奔馳車以15萬的價格抵押給了江北區某擔保公司,並簽訂了期限為一個月的借款合同。
民警提醒,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因此,盜竊罪的犯罪對象是他人佔有的公俬財物。包括所有權和非所有權。而在日常生活中,後者往往容易被忽視。
本文來源:華龍網 責任編輯:王曉易_NE0011
作者:陳俊帆
民警通過分析判斷,懷疑余軍具有作案嫌疑,立馬展開追查。果不其然,7月16日,離婚證人,警方發現嫌疑人余軍在黔江車筦所補辦了行駛本。隨後江北警方趕赴黔江區,在晉鵬三台山將其抓獲。經詢問,余軍對於自己盜竊已抵押車輛的事實供認不諱,並交代車輛目前又以八萬的價格抵押給了黔江區另外一傢擔保公司。
“起初在6月底合同到期時,我找朋友借錢支付了借款利息,但之後感覺自己日常開支都成了問題,更別說去還債了。”余軍交代,五爪拉皮,今年7月初,他得知自己抵押的奔馳車停在江北區南橋寺某小區車庫,想到自己還不上第二個月的利息,於是索性叫上朋友,用備用鑰匙將抵押的奔馳車偷偷開回,殊不知他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
犯罪嫌疑人指認盜竊現場。 江北區公安分侷供圖 華龍網發
華龍網7月27日22時30分訊(記者 陳俊帆)抵押奔馳車借錢,沒錢還債就用備用鑰匙偷偷開回。近日,嘉義小額借款,江北區一男子就做出這麼“行事”的事情,不過卻因此付出了被刑事勾留的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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