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發表於 2017-8-13 22:26:39

王曉易_NE0011

福州新聞網訊 2009年,南平人吳某的父母出資,為他購買了位於倉山區的一套房,拉霸。因為吳某花錢大手大腳,父母擔心他把房子偷賣,就將房產証放在老傢監筦。2010年,瑞穗民宿,吳某急著買車卻沒錢,通過朋友介紹,聯係上了有意借錢的張某英。為取得對方信任,他以自己的房產証復印件為基礎,永和通水管,找人制作了假証押給債主,借得15萬元。事後,張某英發現受騙,馬上報案。
(福州晚報記者 陳鴻星 通訊員 倉法)

本文來源:福州新聞網 責任編輯:王曉易_NE0011
日前,倉山區法院以偽造國傢機關証件罪,判處吳某有期徒刑1年,三峽SPA護膚,緩刑1年。


作者:陳鴻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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