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國有企業是否可以借款给民營企業?國資委答复
1.關于若何區别國有绝對控股企業和國有现實控股企業的問題咨询。2.關于32呼吁第四十六條“企業债权轉為股权”若何理解的問題咨询。
3.關于《增强中心企業融資担保辦理事情的通知》的問題咨询。
4.關于處所國有企業是不是可以告貸给民營企業的問題咨询。
5.關于國有控股企業定向增資與挂牌买卖是不是冲突的問題咨询。
现代咨询收拾問答详情以下:
2023年11月國資委網站五大互動热門
問題:假設A公司為一家國有全資企業,持有B公司百分之四十五的股权,按照公司章程中董事會人数的劃定,现實節制B公司,B公司為國有现實控股企業。此時,A公司出資百分之二十,B公司出資百分之八十,建立C公司。C公司是属于國有绝對控股仍是國有现實控股(穿透来看,A公司持有C公司2045*0.856的股分。)
复兴:按照《企業國有資產买卖监视辦理法子》(國資委 財務部令第32号,如下简称32呼吁)第四條第四款相干劃定,國有现實節制企業的全資、控股、现實節制的子企業為國有现實節制企業。按照您供给的信息,B公司為國有现實節制企業,B公司控股C公司,故C公司為國有现實節制企業。
問題:關于32呼吁第四十六條中提出的“企業债权轉股权”的环境清肺潤喉,中,此處的企業仅包括國有企業嗎?是不是包括民營企業對國有企業的债权轉股权的环境?
复兴:《企業國有資產买卖监视辦理法子》(國資委 財務部令第32号)第四十六條所述“企業债权轉股权”主如果指金融機構债权轉為企業股权举動,其他债权原则上不合适该款所属非公然协定增資的情景。此中“债权”是指金融機構债权,一般不包含國有企業其他類型的應付账款。详细可参照《國務院關于踊跃安妥低落企業杠杆率的定見》(國發〔2016〕54号)及其附件劃定的“轉股债权范畴以銀行對企業發放貸款構成的债权為主,得當斟酌其他類型债权”。
問題:针對2021年的75号文,想請問一下,團體董事會能否将有關审批权限授权给总司理辦公會?详细包含:一是團體董事會能否将新增三種环境担保的审批权限授权给总司理辦公會;二是團體董事會能否将续辦三種环境担保的审批权限授权给总司理辦公會?
复兴:按照《關于增强中心企業融資担保辦理事情的通知》(國資發家评規〔2021〕75号)劃定,中心企業止癢藥,不得對進入重组或停業清理步伐、資不抵债、持续三年及以上吃亏且谋劃净现金流為负等不具有延续谋劃能力的子企業或参股企業供给担保,不得對金融子企業供给担保,團體内無直接股权瓜葛的子企業之間不得互保,以上三種环境确因客觀环境必要供给担保且危害可控的,汽車清潔劑,需經團體董事會审批。團體董事會對以上三種担保事項的审批权限不得授权给总司理辦公會。
問題:按照《關于增强中心企業資金辦理有關事項的弥补通知》(國資厅發评價〔201咳喘貼,2〕45号)和《關于鞭策中心企業加速管库系统扶植進一步增强資金辦理的定見》,中心企業不克不及向團體外企業告貸,该劃定是不是合用于處所性國有企業?如一市级當局辦理的國有独資企業是不是可以告貸给民營企業?
复兴:依照《關于印發<關于鞭策中心企業加速管库系统扶植進一步增强資金辦理的定見>的通知》(國資發家评規〔2022〕1号,如下简塑身,称1号文)相干劃定,严禁中心企業對團體外無股权瓜葛企業供给告貸;對未纳入归并范畴的参股企業,原则上中心企業不得對其供给告貸,确有需要的需經團體董事會核准。處所國有企業原则上参照中心企業举行辦理,详细环境建议您咨询相干處所國有資產监视辦理機構。
問題:國有控股企業在不知足非公然协定增資的环境下,是不是可以經由過程正常出場挂牌實现定向增資?如不可必要經由過程何種方法實现定向增資?有没有相干法令劃定?
复兴:依照《企業國有資產买卖监视瘦小臉方法,辦理法子》(國資委 財務部令第32号,如下简称32呼吁),企業國有資產买卖應在依法設立的產权买卖機構中公然举行,國度法令律例還有劃定的从其劃定。
按照您所發問題,國有控股企業在不知足32呼吁第四十5、四十六條中關于非公然协定增資有關情景的环境下,應在依法設立的產权买卖機構中公然举行增資,并按公然表露的投資方資历前提和挑選方法選定投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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